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后,到天津相关社会保障部门报销。异地医保报销需提供的材料:
1.本市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
2.拿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到本市、区社保处(医保处)异地就医审批备案;
3.异地定点医院住院发票原件;
4.机打的费用清单原件;
5.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医院盖章有效)1份;
6.身份证复印件1份。外地就诊报销程序:
1.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2.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
3.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
专业解答要到户籍所在区医保局办事大厅,办理在外居住(不少于半年)的申请,经过批准的那么你就可以,把在异地(申请的实际居住地区)的治疗病历、发票等等,带回或者请亲友到区医保局办事大厅审核报销。注意异地医院必须是当地的医保定点医院才行。
专业解答要到户籍所在区医保局办事大厅,办理在外居住(不少于半年)的申请,经过批准的那么你就可以,把在异地(申请的实际居住地区)的治疗病历、发票等等,带回或者请亲友到区医保局办事大厅审核报销。注意异地医院必须是当地的医保定点医院才行。
专业解答要到户籍所在区医保局办事大厅,办理在外居住(不少于半年)的申请,经过批准的那么你就可以,把在异地(申请的实际居住地区)的治疗病历、发票等等,带回或者请亲友到区医保局办事大厅审核报销。注意异地医院必须是当地的医保定点医院才行。
专业解答要到户籍所在区医保局办事大厅,办理在外居住(不少于半年)的申请,经过批准的那么你就可以,把在异地(申请的实际居住地区)的治疗病历、发票等等,带回或者请亲友到区医保局办事大厅审核报销。注意异地医院必须是当地的医保定点医院才行。
律师解析 1、要到户籍所在区医保局办事大厅,办理在外居住(不少于半年)的申请,经过批准的那么你就可以,把在异地(申请的实际居住地区)的治疗病历、发票等等,带回或者请亲友到区医保局办事大厅审核报销。注意异地医院必须是当地的医保定点医院才行。 2、对于临时外出(旅行、出差、探亲等等)的,那么只有急诊才能予以报销。如果不是急诊的,那么就必须请急诊护士在挂号单上面敲上“急诊”章,才能到区医保局办事大厅报销。 注意异地医院必须是当地的医保定点医院才行,医保局电脑里有各地医保定点医院的清单。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律师解析 1、要到户籍所在区医保局办事大厅,办理在外居住(不少于半年)的申请,经过批准的那么你就可以,把在异地(申请的实际居住地区)的治疗病历、发票等等,带回或者请亲友到区医保局办事大厅审核报销。 注意异地医院必须是当地的医保定点医院才行。 2、对于临时外出(旅行、出差、探亲等等)的,那么只有急诊才能予以报销。 如果不是急诊的,那么就必须请急诊护士在挂号单上面敲上“急诊”章,才能到区医保局办事大厅报销。 注意异地医院必须是当地的医保定点医院才行,医保局电脑里有各地医保定点医院的清单。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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