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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为职工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满6个月以上并还在持续缴费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在诊断妊娠后,用人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可登录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wh12333..)的网上社保办事大厅办理生育就医登记,审核通过的参保人员可持身份证及社保卡在武汉市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规定享受生育待遇。申领护理假津贴不需提供《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用人单位应在职工护理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津贴申领手续,需提供如下资料:
2020-11-04 18:49:1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