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高温津贴属于工资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高温津贴只是一项公司福利,企业可发可不发针对不少企业甚至劳动者存在的这一观念误区,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最高可以面临1万元罚款;未足额发放的,应被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用人单位应免费提供的“清凉饮料”和白开水等不在高温补贴之列。现在大都是职工甚至一部分公司都认为高温津贴只是一项福利,可发可不发。其实,高温确实是属于职工工资的一部分,在高温季节,公司必须给职工支付一定的高温补贴。对此除了发放高温津贴,还应免费提供清凉饮料,“这也不是可发可不发的,且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形式或变相从劳动者报酬中扣取‘清凉饮料费’。普通白开水不能算作‘清凉饮料’”。特别是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落实高温津贴的工作时间、工资支付、津贴发放以及对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方面的情况,以切实维护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温津贴是夏季高温天气作业下的一项很重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发放的对象主要是在室外露天作业、气温达到35度以上,以及夏季工作场所的温度难以降低到33度以下的环境中作业的劳动者。随着夏季高温天气的到来,这些劳动者非常辛苦,对他们进行专门的劳动保护,给予高温补贴是非常必要的。综上所述,高温津贴属于工资吗的问题已得到解决。企业发放的高温津贴确实是属于职工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是工资组成部分之一,如果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没有按法律的规定支付给公司劳动者高温津贴的,这其实属于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国家有关部门举报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2020-08-09 07:27:05 回复专业解答江苏省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是:在每年的六月至八月期间必须要向劳动者支付额外的高温补贴。对于达到领取高温补助条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必须要严格的执行,足额的发放,否则将视为违法行为。
专业解答高温作业临时津贴属于劳动报酬费用。因为根据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在高温天气作业的是需要支付劳动者一定的费用的,这实际上就是对于劳动者的一种补贴,具体的标准应当根据各个地方制定的为准。
专业解答浙江省关于高温津贴的最新标准是室外人员三百元,室内人员两百元,这比之前标准都有所提高。浙江省规定企业应当在每年的四月到九月向员工支付高温津贴。企业不得克扣或者不发,如果被员工举报到劳动局,对企业最高可以罚款两万元。
专业解答根据法律规定高温补贴属于工资,目前根据我们国家的统计局1号令当中的规定,在各类津贴以及包括高温补贴都是属于公司范畴内的。同时对于相关的劳动部门和国家税务局也表示如果不发放高温补贴可以投诉。
专业解答在我国当事人在厨房工作时没有高温补助,这类劳动者在室内有空调和排风系统不符合我国的高温补助条件。相关的劳动者应积极的向这类劳动用人单位要求相应的劳动保护,确保这类工作环境达到35度以下,并下发相关的解暑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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