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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在休一段时间,六个月哺乳假可以全休吗?

冯** 安徽-六安 工资福利咨询 2020.06.04 11:45:04 322人阅读

我今年生完宝宝,现在孩子还很小,只有我婆婆在照顾,但是我婆婆自己身体也不是很好,没有这么多精力来照顾,所以我想要在照顾一段时间,大一点就好了,请问六个月哺乳假可以全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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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个月哺乳假不是全休。
  
1、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2、也就是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假休息1-2天。

2020-06-04 11:57: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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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假并非就是全休。关于哺乳假,从孩子出生开始,到满1周岁,为期共一年。可以这样处理哺乳假,自产后产假休完后:
1、可回单位上班,每天享有两次半小时哺乳时间或可合并为1小时(提前下班),直至宝宝周岁;
2、向单位提出哺乳假申请,最长可至宝宝周岁,哺乳假期间工资打7折。 但有一点很重要,就是哺乳假批准的权利在单位。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2020-06-04 11:46: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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