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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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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5122人看过
导读:法定继承公证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 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 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房屋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现在我国已经取消了继承房屋的时候必须要办理公证手续这一规定,也就意味着,现在再继承房屋的时候,其实并不一定要先办理公证。不过出于安心,很多人还是会进行公证。那此时办理房屋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办理房屋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定继承公证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 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 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遗嘱继承公证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5、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6、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申请房产继承公证的流程

1、申请与受理。当事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书,提供有关材料。公证机关要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是否接受办理的决定;

2、审查。公证机关(公证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审查相关材料,进行其他相关调查,审查公证对象的真实性、合法性;

2、由专业的评估公司对被继承的房产进行评估,确定其确切的价值;

3、办理公证手续,出具公证文书。公证机关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出具公证书;

4、持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办理缴纳契税印花税;

5、持相关材料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律图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此。实际继承房屋的时候,是否办理公证现在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即使没有办理公证手续,其实对房屋的继承也不会有什么影响。不过话说回来,相比之下其实还是办理公证要好一些,可以增强继承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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