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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的陈述词怎样在法庭上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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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46258人看过
导读: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我因一时糊涂犯下错误,违反国家法律,辜负家人和社会期望,给受害人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也给受害人的家人带来无尽的痛苦和精神折磨,我十分内疚,悔不当初,我想当庭向他们真诚的道歉,经过法庭对我的审判,我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危害性,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改过自新。

醉驾的陈述词怎样在法庭上表达?

可能参与过法庭庭审的人都知道,在法庭庭审过程当中存在着陈述词这样一个环节。这个环节主要是用来给当事人向法庭陈述的一个机会。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普通的老百姓,面对法庭这么严肃的环境下根本不知道如何来讲陈述词。那么醉驾的陈述词怎样在法庭上表达?下面为大家介绍。

一、醉驾的陈述词怎样在法庭上表达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如果有),我因一时糊涂犯下错误,违反国家法律,辜负家人和社会期望,给受害人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也给受害人的家人带来无尽的痛苦和精神折磨,我十分内疚,悔不当初,我想当庭向他们真诚的道歉(向受害人及家属鞠躬道歉),经过法庭对我的审判,我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危害性,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改过自新,也请求法庭考量到我的实际情况,酌情轻判,给我一个早日重新做人的机会,从今以后我一定遵纪守法,为家庭和自己以后的生活好好努力,争取回报社会,赎我今日之罪。

二、我国对醉驾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首先就是第一句肯定要向法院表明自己存在悔过之情,当然,称谓是必不可少的,必须要写尊敬的法庭。其次就是主要内容关于陈述词的主要内容基本上都会在上法庭之前将其写好。也就是说,当事人只需要按照稿子将其读出来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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