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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租房新政内容是什么?

时间:2024-02-29 22:14:18 浏览:13612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对户籍家庭住房保障政策进行“三调整一完善”,即公共租赁住房收入线准入标准调整为35660元/年,租赁补贴标准从25元/平方米调整为30元/平方米,租金缴交比例下调14.29%—50%,同时完善住房困难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退出机制。
广州公租房新政内容是什么?

广州经济十分发达,对包括广大大学毕业生在内的住房相对困难的年轻人的吸引力很大。这也使得广州不断调整公租房政策。可是,现实中很多人对于广州公租房相关的新政内容不太了解。那么,广州公租房新政内容是什么?为此,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公租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广州公租房新政内容是什么?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第二十一条申请对象

城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家庭应当推举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可独立申请;失去父母且年满16周岁的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也可以独立申请。

第二十二条申请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本市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2、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二)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收入标准。收入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参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三)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下同);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单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广州市公租房原则上要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咨询律图网广州公租房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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