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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高温补贴在哪儿领?

时间:2024-02-26 02:28:43 浏览:8275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根据相关法律知识,我们知道,高温费是属于职员工资的一部分,故而高温费的领方式与工资的受领方式是一样的,一般会由公司1财务部门将资金打入职员的工资卡,这也就回答了南通高温补贴在哪儿领这个问题。未来避免纠纷,高温费的方法必须做好记录。
南通高温补贴在哪儿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员,只要满足高温费的受领条件的,在高温费的方法期间,都是可以的得到一定数额的高温费的,但是对于一些在江苏南通工作职员,由于不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故而不知道南通高温补贴在哪儿领,所以律图小编给大家带来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南通高温补贴在哪儿领

根据规定,南通高温补贴在哪儿领的问题上,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津贴。对于室内工作人员的高温津贴,江苏则将发放权下放给企业自主决定。

二、江苏高温补贴标准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规定:

企业夏季高温津贴的适用条件和标准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 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注意: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2013年5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案例》(修订),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属于违法行为。

(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尽管江苏今年不打算调整高温费了,但是从目前来看,江苏的标准仍旧位于全国前列,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可以每个月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个月的津贴。

根据相关法律知识,我们知道,高温费是属于职员工资的一部分,故而高温费的领方式与工资的受领方式是一样的,一般会由公司1财务部门将资金打入职员的工资卡,这也就回答了南通高温补贴在哪儿领这个问题。未来避免纠纷,高温费的方法必须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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