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强制措施 > 拘传的程序是怎样的?

拘传的程序是怎样的?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6334人看过
导读:1。案件的经办人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公安机关负责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民法院院长批准,签发拘传证2 拘传应当在被拘传人所在的市、县内的地点进行。3。执行拘传的公安司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拘传的程序是怎样的?

拘传是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未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询问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拘传的程序是怎样的?拘传应该满足哪些条件?详情请看下文介绍。

根据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以及公安部《规定》的有关规定,拘传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案件的经办人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公安机关负责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民法院院长批准,签发拘传证(法院称为拘传票)。

2.拘传应当在被拘传人所在的市、县内的地点进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工作单位、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市、县的,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工作单位所在的市、县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所在的市、县内进行。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在本辖区以外拘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通知当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当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协助。

3.执行拘传的公安司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拘传时,应当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按指印。对于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强制其到案。

4.被拘传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然后应当立即进行讯问,讯问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被拘传人拒绝填写的,公安司法人员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

5.讯问结束后,如果被拘传人符合其他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的条件,应当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如果不需要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将其放回,恢复其人身自由。

6.一次拘传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关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根据办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多次拘传,但是对于两次拘传之间的时间间隔问题,法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我们认为,为了防止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羁押被拘传人,保证被拘传人有一定的正常的生活和休息时间,两次拘传之间的时间应以不少于12小时为宜。

7.需要对被拘传人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拘传期间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拘传时限届满仍不能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拘传。

以上是律图小编整理的拘传的程序规定,如若遇到违反程序规定的情形,当事人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提起申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强制措施相关

  • 338次阅读
  •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拘传。拘传的主要程序是:1、填写《拘传证》,并报负责人审批。办案人员根据办案情况,认为需要采用拘传措施的,应首先填写《拘传证》,然后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审批。2、拘传的执行拘传应当由两人以上的执行人员执行。拘传时,应当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强制到案。
    2024-02-28 822次阅读
  • 2023.05.17 1878次阅读
  • 425次阅读
  • 1、拘传由司法警察执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二人。2、拘传被告人时,应当出示拘传票。3、人民法院执行拘传时,可以使用戒具,如手铐、警绳等,将被告人强制到案,但是,并不是每个案件都要对被告人使用戒具。审判人员对被拘传的人,应当在拘传后的12小时以内讯问完毕。
    2024-02-21 861次阅读
  • 2023.03.01 7096次阅读
  • 497次阅读
  • 拘传的程序:1、案件的经办人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公安机关负责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民法院院长批准,签发拘传证(法院称为拘传票)。2、拘传应当在被拘传人所在的市、县内的地点进行。3、执行拘传的公安司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4、被拘传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然后应当立即进行讯问,讯问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
    2024-02-26 1383次阅读
  • 2023.05.19 1078次阅读
  • 331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强制措施最新文章

遇到强制措施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