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后怎么退税
首先,我们建议您依照互联网税务服务平台(包括移动端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的指引,顺利完成上一年度的税务汇算申报以及退款和补税手续。
面向那些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业务的客户群体,我们建议您务必于2020年4月30日之前,以书面方式与扣缴义务人进行确认沟通,提供关于您在2019年度内从除本公司之外的地方所获取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减费用、税收优惠等有关信息资料,且您需要对你所提交的所有信息的精确度、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有直接责任。
其次,若您决定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单位乃至个人(以下统称为“代理人”)来协助办理纳税事宜,那么代理人就必须与您签署授权书。
在此基础之上,扣缴义务人或代理人会在完成为您提供的年度汇算服务之后,及时向您通报处理结果。
您如发现实际申报信息存在任何错误,您有权要求扣缴义务人或代理人进行更正申报工作,同时,您同样具有自主办理更正申报的权益。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二、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些项目地区不同,扣除标准也不同。具体如下:1、教育孩子每月1000元,夫妻双方可以进行选择分别扣除50%;2、持续教育每月扣除400元,同等学位持续教育的扣除期不得超过48个月;资格持续教育及专业和技术持续教育,在取得有关证书的年度,按3600元的固定金额扣除;3、重疾医疗额外扣除专项在8万元限额内,如实扣款;4、专项住房贷款利息附加扣除每月1000元;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按地区大小划分扣除标准;6、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独生家庭子女2000元每月,非独生子女与兄弟之间姐妹进行分摊2000元每月。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后怎么退税”,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