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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刑拘30天可以提前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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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3469人看过
导读:看守所刑拘30天可以提前出来,虽然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是37天,可是,公安机关已经向检察院提请批捕的,如果人民检察院没有批准代表不,一般公安机关收到检察院的通知书以后就应当立即释放当事人。
看守所刑拘30天可以提前出来吗

一、看守所刑拘30天可以提前出来吗?

在看守所刑事拘留30天可以提前出来,刑事拘留后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需要立即释放。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在哪些情形下才可以刑事拘留嫌疑人?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后提请批捕的条件有哪些?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虽然看守所刑拘30天可以提前出来,但公安机关释放当事人是需要有正当理由的,除了人民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的这种情形之外,如果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确认当事人和当前的犯罪行为没有任何关系的,公安机关也需要释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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