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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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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1557人看过
导读:民事诉讼活动当中的证据种类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录音录像,鉴定意见,原被告的陈述等,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被告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人民法院才能采纳,意思是,原被告都不能向人民法院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在民事诉讼中,原被告对于个人的主张都负有相应的举证责任,一般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候就要收集充分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一定会对原被告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的,收集证据的程序不合法或者伪造的证据都不会被人民法院采纳,证据不利就意味着有败诉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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