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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满几天后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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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4729人看过
导读:公告期满几天后开庭并没有统一规定,由法院决定,通常不会太久,在几日以内。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在开庭之前会送达传票给双方当事人,如联系不到,则可以采取公示送达方式,公示期限是两个月。等届满后法院就可以开庭审理案件。
公告期满几天后开庭审理?

一、公告期满几天后开庭?

一般情况下,法院都会在公告中写明公告期满之日起几日后开庭,这可以计算。如果没有写明,那法院自然会另行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告知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等信息。通知方式可以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等方式,如果采用前五种方式仍然无法送达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的,视为完成送达。

公告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起诉或上诉的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的,应当说明出庭地点、时间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决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裁判是第一审法院作出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审人民法院。

二、法院开庭审理的程序是怎样的?

1、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4)宣读鉴定意见;

(5)宣读勘验笔录。其间,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4、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5、评议和宣判。法庭辩论或被告人最后陈述结束后,法官进入评议室评议,做出裁判。

综上所述,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在开庭三日内会通知到双方当事人,如一方联系不上,法院可以采取公示送达的方式,公示送达期限是两个月,等届满后一方还是联系不到,法院就启动缺席审判,具体多久开庭由法院决定,通常在送达期限届满后几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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