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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撤销被逼领了的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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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2696人看过
导读:可以撤销被逼领了的结婚证,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因逼迫原因领取的结婚证,属于无效婚姻,可以向法院直接申请起诉,并要求判决撤销该婚姻状态,但需要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内提出。
能否撤销被逼领了的结婚证?

一、能否撤销被逼领了的结婚证?

能,我国法律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在司法实践中,双方必须是按照自愿的原则来办理的结婚证才是合法有效的,对于一方受到逼迫而办理的结婚证,应当通过司法途径来进行起诉处理,但法律上也规定了相关诉讼时效,如果超出了规定的时效未提出的,则司法机关可能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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