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诉讼管辖 > 诉前财产保全需要多少钱?

诉前财产保全需要多少钱?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7243人看过
导读:如果说在进行诉前财产保全时也是需要按照保全金额来确定的,如果说保全财产金额不超过1000元则缴纳30元,如果说超过了1000元则会按照1%的比例缴纳,如果说保全金额超过了十万元则会按照0.5%的比例来缴纳的,同时保全措施缴纳的金额也会不得超过5000元的。
诉前财产保全需要多少钱?

一、诉前财产保全需要多少钱?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二、财产保全的范围

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

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采取保全措施,只能在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范围内,才能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实现,也避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三、财产保全的程序

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审查,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根据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职权主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

诉前财产保全,一概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且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对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必须在接受申请后的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财产保全裁定一旦作出立即生效,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人民法院不停止财产保全裁定的执行。

如果说在公民的权益受到侵犯后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在诉讼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涉及的财产有被隐匿或者被转移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的,那么在当事人申请了财产保全时也是需要申请人缴纳一定的担保费用,具体会根据保全金额来计算的。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诉讼管辖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诉讼管辖最新文章

遇到诉讼管辖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