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
刘波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毕业,现在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执业。 刘波律师,从事法律行业数年以来,一直坚持提升自身的法律专业水平,不断钻研总结法律知识,竭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了数起典型法律案件,有着丰富的法律事务诉讼实践经验。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法律案件,并擅长相关法律事务的处理。 坚持以“高效、诚实、信用、尽责的执业理念,并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信念让刘波律师在维护法律公正的道路上勇敢前行,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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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间借款应签借款协议,而非欠条。借款协议是双方债务债权的书面证明,通常由借款人亲自书写并签名,以证明其认可欠债责任。这是私人或公共场合下,借款人因借贷行为向对方提供的正式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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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还款期限的最长期限通常为三年,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及债务人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如双方达成分期偿还协议,诉讼时效自最后一次偿还期限到期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可因特殊情况暂停或重新启动,但总时长不得超过20年,超出期限人民法院不再保护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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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借据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具有法律效力,如使用第三方电子签约系统和高度可信的电子签名技术。电子签名需满足个人控制、签名确认、修改可识别和数据变动可察觉等要求。双方也可选择符合约定的可靠电子签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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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人拖欠款项时,应优先选择填写并出具标准格式的“借条”,而非常被误解为同等概念的“欠条”。欠条适用于金钱及非货币资产拖欠,涉及多种合同关系,而借条则专指借贷关系。故仅在明确双方为借贷关系时,才应使用借条,以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