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瀛皖天静律师事务所
孙富强律师系安徽亳州涡阳专职律师。安徽省第十二届青联委员,首批亳州市法学法律专家库成员,亳州信访工作专家库成员,亳州市第四届青联委员,首批涡阳县法学法律专家库成员,亳州市律师协会民事、公益、青年专业委员会委员,涡阳县第一届青联委员,涡阳县青年志愿者协会副会长,2022年度涡阳县优秀青年、涡阳县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讲师组成员。参与编写了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新三板挂牌上市、资本运作实务及经典案例分析》。,秉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坚持依法、诚信执业,以深厚之学,细微之心,缜密之思,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当事人的好评。代理了众多的合同纠纷、房地产业务、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案件,作了详尽的法律研究,养成深厚的法律专业素养。本人心忱法律,足之以安身,肩之以立命,自习法始,每忧才疏,时抚卷以学,释卷而思,执笔总结,不敢有所懈怠,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本人擅长经济合同纠纷、房地产业务、人身损害纠纷、婚姻家庭事务、刑事辩护等专业领域,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如蒙赏识,得尽绵力,则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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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同居不一定构成重婚。重婚罪的关键不在于同居时间,而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已婚者再与他人结婚或明知对方已婚仍共同生活,才构成重婚罪。因此,长期同居不必然等同于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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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中的金钱纠纷,并非都能追回。如果是赠予,无需偿还;但若是借贷,借款人应履行还款责任。若借款人故意拖欠或拒绝还款,出借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在恋爱中涉及金钱往来时,应明确性质,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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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分手后,女方自杀,男方一般不需承担法律责任,因为自杀是个人决定,与法律中立的恋爱关系无关。但在特定情境下,如男方有救助义务而不履行,导致女方身亡或其他严重后果,可能面临刑事责任。此外,若男方实施犯罪行为如强奸、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导致女方自杀,虽非故意杀人,但应根据相关犯罪定罪量刑,并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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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中遮掩真实身份是否算诈骗,需视情况而定。普通交往中隐瞒姓名不构成诈骗,但若有欺诈财产或威胁他人安全的意图,则属诈骗。网络恋爱诈骗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受害者误以为是真爱而交付财产。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采用欺骗手段使受害者产生错误认知,应归类为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