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证金什么时候返还这个问题,需要区分合同有效和无效的情形。第一种情形: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且对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双方作出约定,应在约定质量保证金期限届......
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的情形有:建设单位应当有满足所需要的资金安排,如果没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不得开工建设。如果需要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根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后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析如下: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时,尚未履行的,不得继续履行。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时,工程已经完工的......
广东莱恩律师事务所
赵睿韬律师,毕业于暨南大学法学(律师)专业,现执业于广东莱恩律师事务所,办公地点珠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珠海律师协会会员。从业多年来,赵睿韬律师工作细致、认真,庭审思路清晰,思维敏捷,气场强大,现已成功代理了近百起案件,涵盖建设工程、公司诉讼、合同纠纷、债务纠纷、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等多个领域,获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一致好评。同时,其还担任着多家房地产公司、物业公司的法律顾问,熟悉公司治理的相关事项。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诉讼、债权债务、抵押担保、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常年法律顾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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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依据是工程造价的百分之二点五,而税务机构核定的所得税比率则是以总价的百分之十为基准。建筑施工企业根据调整后的利润总额计算应纳税额。所得税额度通过工程造价的百分之十乘以税率百分之二十五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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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适用的是合同地域管辖权,而非专属管辖权。这些纠纷主要涉及到的是施工行为地方的合同履行情况。法律中已明确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并不属于专属管辖范围内,而是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即合同纠纷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来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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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筑施工合同纠纷的追诉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若超过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除非有特殊情况并经权利人申请批准。因此,及时维权至关重要,以免丧失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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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当事人失去原合同权利与义务,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领域,无效合同的处理方式因其标的物特殊性而异,缔约过失问题更复杂。合同未履行前被确认无效,双方不得继续执行,责任承担需依据缔约过失原则,过错方赔偿对方损失,双方均有过错则按过错程度分担责任。举证责任通常由受损方承担,未能举证则难以获得赔偿。过错方需承担自身违法后果及对方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