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饮酒驾驶被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驾驶人需要重新学习并参加科目一的考试,通过考试后,待驾驶证暂扣的6个月期满之后,就可到交警大队领取被暂扣的驾驶证。
2、因酒驾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证不能再拿回,驾驶人需要在吊销期满后重新考取驾驶证。
但因酒驾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具体如下:
一、驾驶证被暂扣的处理流程:
1、车主需要在驾驶证被暂扣的15日内,到交管部门参加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然后在20天内参加考试。
2、考试通过后,驾驶证12分的违章记分就会被清除了,车主需要领取《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如果考试不通过,车主就要重新学习,直到考试通过为止。
3、等待驾驶证暂扣的6个月期满之后,车主携带《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和交警在现场出具的暂扣驾驶证的说明,就可以到交警大队领取被暂扣的驾驶证了。
二、因酒驾被吊销驾驶证,重新考取驾驶证的流程:
1、申请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
(1)申请人的
身份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2、受理审查
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凭证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受理,并按规定审查申请人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条件。
3、考试
(1)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规定安排预约考试。
(2)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
(3)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当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科目一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科目二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为100分,成绩分别达到90分的为合格。
4、发证
申请人考试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
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
车辆管理所应当在申请人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三、酒驾吊销驾驶证的期限:
1、
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十年。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吊销驾驶证终生。
4、因再次饮酒驾驶被处罚的,吊销驾驶证两年。
四、酒驾的处罚:
饮酒驾驶: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属于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以
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醉酒驾驶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
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处拘役并处
罚金。
4、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