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精选解答 > 医疗事故责任精选解答 > 怎么认定医疗纠纷中医院的过错

怎么认定医疗纠纷中医院的过错

时间:2024.03.01 标签: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责任 阅读:1154人
律师解析:
在认定医疗纠纷中医院过错时可以遵循下列原则:
1、医学判断法则。也就是说,如果医护人员在救治患者是,已尽到符合其专业要求的注意、学识及技术标准,则即使发生医疗事故造成了不良后果医护人员也不成的责任。
2、可尊重的少数法则。也就是说,在造成医疗损害时,不能因多数人同意采取某种治疗措施就肯定其完全正确而不承担责任;
也不能因所采用的治疗方法系属少数人认可而让该少数人承担责任。只要医护人员采取的治疗方法不违反其专业标准,就不能认定其有过错。
3、最佳判断法则。也就是说,当如果医护人员的医疗水平高于同行业标准的,并且该医护人员又明知一般标准所要求的医疗方法具有不合理的危险性时,此时对于该医护人员的注意义务的要求要比一般标准高。
4、允许风险法则。就是说当医学发展产生能够治疗以往不能治愈绝症的医疗方法时,如果该方法会产生一定的副作用,在判断医方的过错时,应考虑允许风险法则的适用。
具体来说如果医护人员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
实施了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时认定医院存在过错。
但有下列情况不认定医院存在过错: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1、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2、任何一方当事人为了支持自己的主张或反驳对方的主张,均应提供相应的证据来加以证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

医疗纠纷调解步骤:1.调委会应当指定1名或2名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医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调换;2.医患双方当事人可聘请律师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一)不应过分强调对患者家属的说明告知义务,轻视对患者本人的说明告知义务;(二)履行说明告知义务不可忽视履行法定程序;(三)杜绝医务人员不能真正给患者提供全面真实信息的现......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电子病历封存应该如何操作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电子病历封存应由医疗机构、患者双方及代理人共同确认内容,复制后封存。可以选择电子文档形式,或打印纸质版并复印,加盖病案管理部门印章后封存,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浏览量:1282 2024-05-20
  • 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需明确区分医疗事故与医疗差错。医疗差错是诊疗护理中因疏忽导致的操作失误,可能引发患者不适、治疗延期或经济负担。而医疗事故则是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医疗法律、规章,因过失行为对患者健康造成实质性损害。两者性质与后果不同,必须清晰界定。

    浏览量:1326 2024-05-20
  • 病人在夜班中去世无人发现怎么处理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根据我国《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一级护理病人应每小时巡视一次,及时关注病情变化。违反此规定导致病人严重伤害或损害事故属医疗事故,医院需承担赔偿责任。此规定也见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浏览量:1279 2024-05-19
  • 医疗过错不构成损害医院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刘璨律师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播放量:526 2022-06-09
  • 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包括哪些

    刘璨律师

    民事责任:医疗事故民事责任性质,历来有不同看法,归结起来有二种,即合同责任和非合同责任.医生如果违背了注意义务,由于自己的粗心而造成病人人身伤害,说明他违反了合同义务,因此应承担违约责任。

    播放量:707 2022-06-09
  • 医疗损害责任情形有哪些

    刘璨律师

    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3、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4、因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查对而造成错发、错配、错用药物,或违反药物配伍禁忌,或不按规定做药物过敏试验等等。

    播放量:733 2022-06-09
邓庆奋律师

广东才源律师事务所

邓庆奋律师,男,汉族,广东湛江人,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毕业于广东医科大学、中山大学,拥有双学位。邓庆奋律师在东莞从事法律工作多年,目前承办全国各地各类案件超过数百件,特别在医疗纠纷(主攻方向)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及极其丰富的经验,成功处理多起医学疑难案件诉讼维权及参与多起重大医疗事件的谈判及调解,擅长:医疗纠纷专项法律服务、诉前医疗损害评鉴、医疗事故调查取证、代理医疗损害/事故诉讼及鉴定、代理参加医调委调解及谈判、出席医疗损害/事故鉴定听证会、审查及质询鉴定意见。擅长领域包括: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工伤赔偿、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等法律业务。同时,邓庆奋律师常年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包括广州左手右手时尚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姿莹服饰有限公司、广东合诚精密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知名企业,成功处理过很多的疑难、复杂的大案,具有较为丰富与成熟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实践经验。邓庆奋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始终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己任,坚持以敬业、严谨、尽心的态度去办好每个案件,一直以来均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和欣赏。邓庆奋律师的服务宗旨: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律师是个良心活!

咨询该律师
  • 医疗事故尸检时间期限有规定吗

    1501人阅读

    医疗事故中,若需尸体解剖以确定死因,应在患者去世48小时内进行,如具备冷藏条件可延长至7天。解剖前需获得家属书面同意。此规定确保了及时、有效的死因调查,为医疗事故的处理提供了依据。

  • 医疗纠纷有效诉讼时间有法律规定吗

    1742人阅读

    医疗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及责任人之日起计算。另有规定从其规定。自权益受损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 医生开错药如何追责

    1185人阅读

    针对医生开错药的问题,应依法追究其责任。患者受损时,医疗机构需承担赔偿。患者应与医院沟通协商,达成共识后签署协议,确保医院按约定赔偿。若医院拒绝或无法达成一致,患者可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 二级医疗事故是指什么

    1095人阅读

    二级医疗事故是指医疗行为中,因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中度人身损害,如中度残疾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这种事故对患者身体健康和器官组织造成了中度伤害,但未构成一级事故的直接生命威胁或高度残疾等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