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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和《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发放周期从6月至10月,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对不正常出勤等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天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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