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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不抵债是否一定破产清算
企业资不抵债是否一定破产清算
市场是检验公司发展好坏的最重要的指标,如果没有通过市场检验,公司就会破产。破产后依法律程序需要进行破产清算,清偿职工工资、公司债务等,清算完后,该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
2024-03-01 07: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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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不抵债是否一定破产清算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破产抵押债权人行使权力一般有哪些问题
1、在破产案件的审理中,常常会涉及到破产抵押债权人行使权力相关的问题。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因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它优于所欠职工工资、劳动保护费用、税款及一般债权的受偿。抵押权人在债务不能如约履行时,可以对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担保的不动产或动产变价、拍卖并从中优先受偿的权利,即别除权。2、所以是否确认抵押财产的效力会直接影响到抵押权人的别除权实现,加之破产案件审理的特殊性,错误裁定一旦执行便无法回转。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破产企业未到期债权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破产债权时,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期的,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破产清算找不到债务人要钱怎样解决
可以由担保人还也可以由债务人还。1、签订了担保合同的借款合同,如果上面注明担保人负有连带责任的,担保义务人可以作为直接起诉的对方,让对方进行清偿债权债务。2、可以直接起诉债务人,诉前保全对方的财产,以防恶意转移财产,等等判决结果出现,可以强制执行对方的财产。行动建议:1、起诉到人民法院,让人民法院判决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2、债权人可以和担保人提出诉讼,担保合同中出现到期债务没有清偿的情况,可以依法向保证人要求清偿,主张债权。而保证人在清偿债务之后,可以依法向债务人追偿。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破产后是否可以用小产权房抵债的
1、破产后不可以用小产权房抵债。 2、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3、中国实行二元制土地所有权结构,即国有土地所有制和集体土地所有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因此,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债权人可以对下落不明的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吗
在很多破产案件中,债务人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股东、管理人员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当债权人申请破产时,上述人员多已下落不明,致使破产清算工作无法进行。那么债权人可以对下落不明的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吗?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公司清算资不抵债债务如何承担
公司清算资不抵债的,公司可以申请破产,按照一定的优先顺序对债务进行清偿。《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企业破产清算财产有什么顺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企业破产清算财产的清偿顺序: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4、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债务清偿后抵押失效吗
债务清偿后抵押仍然是有效的。房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设立,在债务清偿之前,抵押权长期有效。房产他项权利证上记载的有效期限,对抵押权没有影响,即使超过他项权利证上记载的时间,抵押权仍然有效。债务清偿后,双方当事人要共同到房屋管理局办理抵押权撤销手续。否则,抵押权仍然设定在该房屋上。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合伙企业解散后的债务清偿顺序是如何的
对于合伙企业解散后的债务清偿顺序是如何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3、合伙企业的债务;4、退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则按约定或法定妁比例在原合伙人间分配。合伙企业解散程序:合伙企业解散,就是各合伙人解除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终止活动;合伙企业解散后,必须经过清算程序,了结合伙事务。1.解散事由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时,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2.清算人的确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清算人。3.清算事务主要有下列六项,由清算人执行,即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4.合伙企业财产清偿顺序首先是支付清算费用;然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即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在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再行按照约定比例或者法定比例分配给合伙人。5.解散后原合伙人的责任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还请求的,该责任消灭。6.清算报告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企业资不抵债,破产清算的时候,很多人会忧心债务的问题
首先,企业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为: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其二,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并且公司必须先清偿所欠职工工资,然后偿还所欠税款,然后偿还债务,最后如果还有剩余则各合伙人按比例或事先约定的方法平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您好,个人独企业资不抵债被法院拍卖1240万元,职工工资社保,生产垫付款,医疗损失如何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限定》第六条限定:对被执路人及其所抚养亲属生活所必需的寓居房屋,人民法院能够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此限定对不能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房屋是有限定要求的,是指对被执路人及其所抚养亲属生活所必需的寓居房屋,而不是指一套房屋不能执行。有关司法解释第七条限定:对于超出被执路人及其所抚养亲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路人及其所抚养亲属最低生活准则所必须的寓居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被执路人仅有的一套住房法院能够执行,在执行时可通过采取大面积置换小面积房、高价房置换低价房等方式予以执行;对不具有置换要求的,能够采取给被执路人租赁肯定面积的房屋寓居的方式予以执行。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如果对方企业破产重组,也给我们发申报债权的资料了.我们没及时申报.这个钱现在还能要回来吗
申报债权,是人民法院在依法宣布债务人破产后,债权人依人民法院发出的通知或公告依法享有的权利,是任何人不能剥夺的。民法院在发出通知债权人、债务人已破产的通知或者公告中明确规定,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没有收到通知的债权人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债权,责任由自己承担,其意味着债权的丧失。为了更全面、更具体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这种情况作了如下的补充规定:1、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是“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期限的”)。2、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确定;3、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其债权人参与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1、破产债权人破产债权人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破产人(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的人或单位。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2、破产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进行权利自治的临时机构。其权利范围和行使方式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主要是决议职能和监督职能。债权人会议是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希望上面的解答对您能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咨询的问题,您可以随时电话跟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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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威律师
2024-06-19 10:29:12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个体营业执照多少钱?
钱威律师
2024-06-18 18:38:24
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你好?
钱威律师
2024-06-18 10:14:02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
问题:我想资询一下离婚的事?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16 08:42:43
你好,具体讲下详细情形,方便分析。
问题:被公司辞退,有股份怎么处理?
钱威律师
2024-06-16 03:52:46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你好?
杜强吉律师
2024-06-15 12:48:07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你好?
郭海滨律师
2024-06-15 07:17:41
您好,请问欠款有多少呢
问题:别人欠我钱,你们这边怎么收费的?
江苏邦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14 16:24:23
你好,对外营业的场所都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问题:俱乐部需要营业执照吗?
钱威律师
2024-06-12 14:47:51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你好?
吕美亮律师
2024-06-12 08:55:30
你好您需要咨询什么问题
问题:你好,你好?
郭海滨律师
2024-06-15 07:17:41
您好,请问欠款有多少呢
问题:别人欠我钱,你们这边怎么收费的?
钱威律师
2024-06-18 10:14:02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
问题:我想资询一下离婚的事?
杜强吉律师
2024-06-15 12:48:07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你好?
吕美亮律师
2024-06-12 08:55:30
你好您需要咨询什么问题
问题:你好,你好?
钱威律师
2024-06-19 10:29:12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个体营业执照多少钱?
钱威律师
2024-06-18 18:38:24
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你好?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16 08:42:43
你好,具体讲下详细情形,方便分析。
问题:被公司辞退,有股份怎么处理?
钱威律师
2024-06-16 03:52:46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你好?
江苏邦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14 16:24:23
你好,对外营业的场所都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问题:俱乐部需要营业执照吗?
钱威律师
2024-06-12 14:47:51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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