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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变更

普通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变更
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根据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2024-02-26 21:09:48 已帮助213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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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范围的变更

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应当自企业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其中,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企业变更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或者其批准文件、证件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企业变更经营范围涉及后置许可经营项目,其批准文件、证件记载的经营项目用语与原登记表述不一致或者发生变更的,可以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综上所述,在我们进行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登记的时候,有很多需要我们注意的问题。首先我们应当根据自身的因素综合考量来选择适合自己经营的项目,其次如果该项目属于前置许可经营的项目,则需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登记和批准等等。小编提醒大家,如果我们的经营范围需要改变,也是需要进行相应的变更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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