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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假种子赔偿责任

卖假种子赔偿责任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侵权行为属于一种对他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而人身侵权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伤害的一种侵权行为,我国对于人身侵权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造成人身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也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03-04 01:57:15 已帮助47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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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假种子和劣种子

《种子法》规定下列种子为假种子:(一)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他种品种种子的;(二)种子种类、品种、 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下列种子为劣种子:(一)质量低于国家规定的种用标准的;(二) 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三)因变质不能作种子使用的;(四) 杂草种子的比率超过规定的;(五)带有国家规定检疫对象的有害生物的。生产、经营假、劣农作物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并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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