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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第一案

精神损害赔偿第一案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侵权行为属于一种对他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而人身侵权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伤害的一种侵权行为,我国对于人身侵权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造成人身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也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02-25 02:29:02 已帮助458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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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法谈谈专车第一案
2015年1月7日,使用滴滴专车软件在济南西站送客的陈超,被市客管中心的执法人员认定为非法运营,罚款2万元。因不服处罚决定,陈超向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市客管中心撤销处罚。该案被称为“专车第一案”。该案属于行政诉讼,是行政相对人起诉行政机关的案件。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的法律,和行政法属于不同的部门,所以不好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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