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参与社会事务、行使各项权利义务的前提。为加强户口登记管理,2015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基本权利作出了明确规定。国办《意见》印发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其列入今年必须完成的重点改革事项,要求结合河南的实际尽快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切实惠及民生。近年来,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全省公安机关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
身份证、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等工作,大力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有效解决了一批无户口人员的户口问题。但是,由于我省人口基数大,部分公民依法登记户口意识淡薄,加之缺乏统一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政策规定,目前仍存在一部分无户口人员,主要为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未办理
收养手续的
事实收养等几类人员。制定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对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并形成制度,切实保障公民依法享有户口登记和其他基本权利,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意义重大。省公安厅经过与省民政厅、司法厅、卫生计生委等有关部门多次协调研究有关政策,并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河南无户口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经多次修改完善,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