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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免征土地使用税
国家免征土地使用税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2024-02-28 05: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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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免征土地使用税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土地使用税减免新政策
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三)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国家征地的时候应当给予补偿,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人可能会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分配: 一、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分配纠纷《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费的所有者所有。 国家征收土地时,必然会对承包经营户的财产造成损失,为了弥补被征地农户在农田基本建设中投入的损失,理应对被征地农户予以补偿。当发包方即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收到上述费用后,有义务将这些费用支付给相关的农户。如果拒不支付,则构成对这些农户的侵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农民有将自己承包的土地流转的权利。当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或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方的情况下,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但当承包方采取转让,互换的形式流转时,则原承包方不能取得相关费用。因为转让和互换,不同于转包或出租的形式。转包或出租,承包方和发包方的承包合同并没有改变。而转让和互换的形式,第三方已经完全取代了原承包方的地位,原承包方已经退出了承包合同,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和义务。 二、安置补偿费分配纠纷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后,安置被征收单位由于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 199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第二款规定,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安置补助费并不必然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最高人民法经(1995)13号复函的精神已不再适用。当被征地的家庭承包方不需要统一安置时,安置补助费应当发放给该家庭承包方或用于支付该家庭承包方的保险费用。发包方应当支付而拒绝支付安置补助费,侵害了许弃统一安置家庭承包户的合法权益,该家庭承包户作为被侵权人发包方,请求发包方支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当予以支持。 三、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其成员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就土地补偿费发生纠纷的情形大量而普遍存在。与其他涉农纠纷相比,该类纠纷往往涉及农民的根本利益,因而具有矛盾激烈,难于化解的特点。目前,由此引发的涉诉已经在整个涉农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目前,农村集体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是否能够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分配,各地的做法不尽相同。有的省通过地方性法规定等方式明确禁止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分配,但另外一些地方则以文件或者地方性法规的方式对此种做法予以认可。有的省则对此问题没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第24条明确规定,发包方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不在属地交,可以在属地税务与其他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合并征收吗并征收吗?
1、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要交房产税。征收方式有两种,自用的按房屋余值的1.2征收,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出租的按租金收入的12征收。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要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每平方米年税额为0.6-30元(不同地方税额不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3、出租房产取得收入的,要交你所说的房屋租赁税(其实是营业税),税率5 。按照税法的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是免房产税的,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你父亲的房子现在是经营用并取得出租收入,所以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营业税都要交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交付使用当月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就免了?从次月算起么?
1、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要交房产税。征收方式有两种,自用的按房屋余值的1.2征收,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出租的按租金收入的12征收。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要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每平方米年税额为0.6-30元(不同地方税额不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3、出租房产取得收入的,要交你所说的房屋租赁税(其实是营业税),税率5 。按照税法的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是免房产税的,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你父亲的房子现在是经营用并取得出租收入,所以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营业税都要交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临时用地征收土地使用税的规定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税地8号)第二十一条关于基建工地的临时性房屋,应否征收房产税规定,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第七条规定,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目前,仅为基建工地的临时性房屋的房产税有免税规定,对土地使用税没有免税规定,贵公司应该照常缴纳土地使用税。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国有土地征收时土地占地面积还剩余的土地面积还可以继续使用吗
这就没有土地在面积再补偿了。如果是楼房往往会造成土地面只小于建筑面积这需要看你是平房还是楼房才能确定所为占地面积是否属于“地大于房”。地大于房的部分的土地面积是应该给予补偿的,如果土地面积如果小于建筑面积补偿时其小于的土地面积也是要补足到与建筑面积相等进行补偿。为什么说地大于房的土地才能有补偿呢。所谓地大于房的概念是所有土地面积减去房屋建筑面后剩下的部份。你讲的占地面积如果是平房减去建筑面积还有剩余面积这土地是有补偿的,这是因为房屋征收评估补偿是土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是分别评估分别补偿的,这样的补偿价格才能类似于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需要交什么税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土地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令[1993]138号)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的规定贵公司不是纳税义务人可不缴纳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令[1997]224号)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贵公司应该缴纳契税。根据 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贵公司可以到土地所在地区的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土地使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令[1988]17号) 第四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大城市0.5元至10元;中等城市0.4元至8元;小城市0.3元至6元。 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印花税和契税(双方):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相关知识 中国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来源有:乡(镇)、村企事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来源: 第一,依法使用集体土地(参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标准进行过用地补偿和安置); 第二,1982年以前通过与被用地单位签订协议使用的集体土地; 第三,1962年以前调用集体土地没有退还的; 第四,1982年以前农民集体自行使用本集体的土地; 第五,过去经有关领导批准或同意,并进行一定的土地调整或补偿的; 第六,沿用已撤销企、事业单位闲置的土地。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权来源: 第一,集体拨用; 第二,私有宅基地转来; 第三,通过继承、购买房产使用集体土地。 农业用地集体土地使用权来源: 第一,与集体签订承包合同; 第二,与原承包人(使用人)在集体参与下签订转包合同; 第三,承包开发利用集体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 第四,以拍卖、协议、招标等方式有偿取得集体荒地的开发、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有以下三种形式:宅基地使用权。公民对其在农村依法所有的房屋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权。使用权客体的范围一般以房檐滴水线为准,房屋所有权人只对房檐滴水线内的土地享有使用权。对于房屋周围的空地,如果这些空地面积和宅基地面积之和不超过该房主人依法可使用的宅基地面积的最高限额,可以作为宅基地进行使用权登记,但必须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两年)作为宅基地使用,超过面积多占部分,应退还集体耕种。新修房屋,一般应利用原有的宅基地、空地和荒地,尽量不占用良田。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需要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税吗
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令[1997]224号)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贵公司应该缴纳契税。根据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包括那些?
土地使用税是如何征收的,征税对象包括哪些 1、土地使用税是如何征收的 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单位税额各地差异较大,请咨询您所在地地方税务局。 2、土地使用税方法如下: 1、土地使用税按面积缴纳,每季度缴一次。 2、房产税计税基数问题:不单单是固定资产下的房产项目记载金额,应加土地购置价、开发土地成本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及印花税、办证费,再加核心空调、智能化楼宇设备、新建建筑物初次装修费、采暖锅炉等与房产不可分割的设备、给排水、采暖、消防设备价值。 3、土地纳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时有一特殊情况:宗地容积率低0.5的,按房产面积的2倍计算并确定房产原值的地价外,宗地容积率高于0.5的,一律按地价全额计入房产税。 4、“大地小房”即宗地容积率低于0. 5,按房产面积的2倍计算并确定计入房产地价。 5、容积率,是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房产税计税基数确定后,乘以70%,再按 1.2% 计算应纳税额。 3、土地征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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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滢钰律师
2024-04-25 18:39:10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们会安排专门人员和您沟通,请保持电话通畅
问题:拟征地公告张贴后,需要多久张贴征地公告及赔偿标准呢,谢谢?
张滢钰律师
2024-04-25 13:21:56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们会安排专门人员和您沟通,请保持电话通畅
问题:我是江苏省徐州市捍改水有补偿款吗?
钱威律师
2024-04-25 17:54:10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搬迁不合理?
张滢钰律师
2024-04-25 08:49:38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们会安排专门人员和您沟通,请保持电话通畅
问题:农村征地村委有抽成吗?
周齐律师
2024-04-24 14:49:19
遇到征地、拆迁等专业问题,你可以直接联系我,说说具体情况,给你专业的解答和分析!
问题:农村自建房,能不能拆?
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2024-04-24 13:32:46
需要了解具体情况,才能针对解答你的问题
问题:学校校长强占别人家宅基地要怎么检举?
王思佳律师
2024-04-22 08:03:36
你好!您的问题我们处理过,具有胜诉经验。请您详细说一下具体情况,拨打律师手机号可免费咨询。 ★本解答来自北京资深品牌律所,相同律师费聘请知名专业律师,可提高获胜金额或降低损失!
问题:个人土地承包给给人了,现在土地占地了,这个钱应该给谁?
吕美亮律师
2024-04-19 19:16:37
您好您目前登记结婚了吗
问题:户口目前是独户,但是还是跟父母共用一个宅基地,自己现在可以申请一个属于自己的宅基地吗?
江苏森曼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4-19 13:30:08
土地所有权要么归国家,要么归集体,总之,土地所有权不会归某个个人。 你关心的问题应该是地上物的所有权归属或者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吧,请详细描述?
问题:土地的归属问题?
王颖律师
2024-04-17 20:02:52
你好,办房产证的钱是房产部门收取的,必须要自己支付
问题:这合理吗,要办的话得自己掏4000多块钱,到现在还没办房产证要办的话得自己掏四要办的话得自己掏4000多块钱,到现在还没办房产我们06年动迁的?
钱威律师
2024-04-25 17: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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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搬迁不合理?
张滢钰律师
2024-04-25 18: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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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滢钰律师
2024-04-25 13: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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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滢钰律师
2024-04-25 08: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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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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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个人土地承包给给人了,现在土地占地了,这个钱应该给谁?
江苏森曼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4-19 13:30:08
土地所有权要么归国家,要么归集体,总之,土地所有权不会归某个个人。 你关心的问题应该是地上物的所有权归属或者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吧,请详细描述?
问题:土地的归属问题?
周齐律师
2024-04-24 14: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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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农村自建房,能不能拆?
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2024-04-24 13: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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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学校校长强占别人家宅基地要怎么检举?
吕美亮律师
2024-04-19 19:16:37
您好您目前登记结婚了吗
问题:户口目前是独户,但是还是跟父母共用一个宅基地,自己现在可以申请一个属于自己的宅基地吗?
王颖律师
2024-04-17 20:02:52
你好,办房产证的钱是房产部门收取的,必须要自己支付
问题:这合理吗,要办的话得自己掏4000多块钱,到现在还没办房产证要办的话得自己掏四要办的话得自己掏4000多块钱,到现在还没办房产我们06年动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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