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家庭共同财产,是指在一个家庭中,全体或者部分家庭成员共同享有所有权的财产。
这意味着这些财产是在家庭成员共同生活且保持密切关系的过程中共同创制、共有所得的价值财物。
一个家庭想要形成家庭共同财产,需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
首先,要有共同的劳动行为或者受到他人赠与的事实存在;
其次,这个家庭不仅仅由一对夫妇以及尚未成年的孩子构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