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忠诚协议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合同,它由夫妻双方在婚姻缔结之前或之后,在公平、自由的谈判氛围下共同商定而成。
这个协议以互相承诺的方式约束夫妻二人对家庭、伴侣以及子女等方面所负有的道德义务和责任,并且特别强调了一旦有人违背这些义务和责任应承担什么样的经济赔偿责任或是财产罚则等后果。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与其他普通合同不同,夫妻忠诚协议的生效时间并非自签署之日起即刻生效。
此外,从协议所规定的具体内容来看,其针对的主要是那些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过不忠行为的一方。
最后,从法律角度来看,尽管夫妻忠诚协议在某些国家或地区已经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和保护,但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对于这一类协议的法律效力尚未给予明确的肯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