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丈夫殴妻导致离婚案件中财产分配问题的裁判:
首先应当考虑到子女与女性权益的保护。
其次,对于付出更多义务一方的补偿。
在此种情况下,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请求。
再者是对无过失方的照顾。
若某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受害人为治疗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于家庭暴力而失去就业机会或影响正常工作,以及在财产利益方面遭受损失的,在进行财产分割时都应得到相应的照顾。
因此,无过失方在财产分配上享有优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