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进行体制改革之后,其债权债务问题所体现出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在公司改制之前产生的所有负债,都应当由经过改制之后的新公司来承担。
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条文,具有有限责任制的公司可以选择更改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同样地,拥有股份有限责任制度的公司,也可以选择将自身更改为有限责任制的公司。
无论哪种情况下,公司转型之前所累积的债权和债务,都应由转型之后的新公司来继承并负责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