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决劳动争议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首要的是注重调解的原则;
接下来便是要保证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
同时必须始终坚持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则的严谨原则;
其次是还有诸如乃是指劳资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因为执行劳动规范、规章制度以及履行劳动合同的事宜而产生的矛盾冲突,换言之,即是劳动者与雇佣其的用人单位之间由于劳动关系中所涉及到的权益和义务问题而引发的纷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