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当个体成功获得了驯养繁殖许可凭证后,方能进行孔雀的饲养作业。
孔雀品种繁多,可细分为绿色孔雀以及蓝色孔雀两大类;
此外,蓝色孔雀还存在白孔雀及黑孔雀这两种变体。
其中,绿色孔雀属于国家级保护动物范畴,而蓝色孔雀则被划归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类别。
因此,仅有经过严格审查并成功获取驯养繁殖许可凭证的个体,才有资格从事孔雀的喂养与繁殖工作。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文物保护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专用标识,保证可追溯,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实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用标识的范围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规定。
出售、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提供狩猎、进出口等合法来源证明。
出售本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的野生动物的,还应当依法附有检疫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