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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女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5-16 13:40:14 已帮助24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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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在特定情况下,女方有权请求男方给予损害赔偿,具体包括:
首先,重婚行为。
此种行为特指已婚人士再次缔结婚姻的做法。
换句话说,当存在第一次婚姻并同时与他人缔结第二次婚姻时,便是重婚现象。
其次,与他人生育子女。
第三,施行家庭暴力行为。
第四,施暴于家庭成员或是对家人进行虐待、遗弃等极端行为。
最后,若发生其他严重错误或不当行为,女士同样有权提出索赔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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