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过协议离婚的情况下,父母双方有必要明确划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同时还需要对未能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所应承担的子女养育费用、支付方式及其期限进行详细约定。
例如,探望权条款必须清晰明确,包括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行使探望权的具体方式以及另一方对此所负有的协助义务。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之规定,夫妻双方若决定自愿离婚,则需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该份离婚协议中应明确记载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以及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相关事宜达成的共识性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