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侵权行为应根据其行为性质而分别适用过错责任及过错推定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均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基础进行裁判。
然而,若出现以下几种特定情形,则需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首先,若存在任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或其他相关诊疗操作规范的行为;
其次,若发生行为人故意隐藏或拒绝对纠纷具有重要关联性的病历资料;
再次,若行为人故意遗失、伪造、篡改或非法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