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法律法规之规定,年仅16岁即开始在工厂工作,其行为完全合法。
相关未成年人就业规范明确指出,任何企事业单位均不得雇佣年龄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员工。
同时,企业也不应自行安排这些未成年工人从事矿山井下作业、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参与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以及其他不适宜他们从事的工作。
此外,用人单位还应按照规定,定期为未成年工进行全面的健康检查。
所谓“未成年工”,即是指年满十六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群体。
鉴于未成年工正处在身心发展的关键阶段,国家依据未成年工的身体状况与生理特性,特别制定了针对未成年工在劳动过程中安全与卫生方面的特殊保护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