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专利法》的相关条款,专利的诉讼有效期限通常定为三年。
其中,具体来说,若涉及侵权行为及侵权方的情况,则诉讼时效从专利权人或与其具有直接利益关联的人士知晓或理应知道侵权行为及其主体的那一天开始算起;
若是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开之后、专利权正式授予之前这段时间内,未经专利权人同意而擅自使用该项发明且未支付相应的使用费用,那么专利权人有权要求对方支付使用费,此时的诉讼时效同样为三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应该得知他人正在使用其发明的那一刻起开始计算。
然而,如果专利权人在专利权正式授予之前就已经了解到或有理由认为存在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其发明的情况,那么诉讼时效将从专利权正式授予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四条
《民法典》规定,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形除外。《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