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女方自始至终担任家庭主妇的角色,离婚时,孩子将更为适宜地由女方抚养。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当夫妻二人在选择结束婚姻关系之时,倘若他们的子女尚未达到两岁这一年龄阶段,且女方并无不适合抚养儿童的特殊情形出现,那么孩子通常会被判决由女方进行抚养。
然而,若孩子已经年满两周岁,女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身具备足够的经济能力以及优越的生活环境,以确保其更适合抚养孩子,这样才能使法院做出有利于女方的抚养权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