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结婚证书之后,便可进行婚前财产登记事宜。
然而,所涉事项需满足以下明确条件:
首先,夫妻双方必须全然自愿达成财产协议,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隐瞒、欺骗、胁迫行为,亦或利用他人处于危险境地从中渔利等不当手段;
其次,协议内容须建立在真实意愿表达基础之上,若因虚假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协议将被视为无效;
最后,协议所涉及的标的物必须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及婚后所得),非属夫妻共有范畴内的财产则无法纳入协议范围之内。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