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环境中所涉及到的侵犯著作权之不当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第一种是未获得相关授权,私自将互联网上发布的各类原创作品通过传统形式加以传播;
第二种则是在没有得到合法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传统媒体上已然公开发表过的各种作品通过网络媒体进行传播;
第三类是在未取得相应许可的前提下,将他人在网络平台上发布的各类作品通过网络媒体进行转载和传播;
最后一种则是网络链接所引发的隐性侵权问题。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