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遭遇电信欺诈,警方有可能会对相关当事人进行深入的调查访问,然而在这个过程中,请务必留意以下重要提示与建议:
首先,无论对方身份为何,都绝对不应当轻信任何对方提出的需设立安全账户、查询资金来源以及转账汇款方面的请求;
其次,警方调查人员绝不会以电话、即时通讯工具(如QQ、微信)等方式向当事人索要口供记录;
最后,如果有人提出要到酒店、家中、网吧等相对私密性较强的场所接受调查或是声称需要自行证明清白,那么这很可能就是一种诈骗行为。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