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店面房因拆迁所产生的赔偿问题,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首先是前期筹备阶段的各类相关支出,如停工期间的运营成本,机器设备的调试维修费用,以及物资的拆装、打包及运输所需的额外费用,同时还需支付员工解聘补偿金等;
其次,对于积极配合拆迁工作的业主,政府部门将给予相应的奖励费用,其中包括快速搬迁的奖励费用以及其他形式的拆迁奖励费用等;
最后,如果非居住用房在拆迁过程中导致了停产停业的情况发生,政府同样会对此类损失进行合理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