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的构成要求如下:
首先,犯罪主体应为一般的自然人或法人组织;
其次,从主观心理状态来看,本罪的行为人必须具有明知故犯的故意心态;
再者,该罪行侵犯了国家对于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严格管理制度这一客体;
最后,就客观层面而言,本罪是指那些严重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