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提醒各位,当涉及到欠条和银行流水事项时,能否起诉常常要看具体情况进行考虑。
然而,需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欠条都必须依赖于银行流水来证明其有效性。
通常来说,若仅凭欠条便试图主张债权,那么就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据,如交易记录、债务产生过程中的相关证据材料,即银行流水作为辅助证明。
然而,若存在其他的证人证言等能够直接证明欠款事实的证据,则无需再提供银行流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