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丈夫离世之后,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的准则遵循如下:
首要的原则是,其中的一半应划归被继承人的遗孀所有;
剩下的部分则作为被继承人所遗留下来的遗产。
若被继承人并未留下任何遗嘱,那么便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处理,也就是说,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都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在同一顺位的继承人中,他们所继承的遗产份额通常应该保持平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除非事先有所约定,否则在遗产分割时,应当先行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离出来,归属配偶所有,剩余的部分则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倘若遗产位于家庭共有财产之中,在进行遗产分割时,应当优先划分出属于他人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