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遵循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这一问题并未存在明确无误的统一解答。
然而我们可以肯定地声明,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孩子的抚养费用都必须得到保障。
至于具体的支付金额,则必须根据具体事实而进行合理的调节与判断。
在确定未成年人抚养费用时,需综合考虑以下三个主要因素:
①未成年人实际生活所需;
②家长双方的经济承担能力;
③所在地的实际生活水准。
根据家长的收入范围,可以将未成年人抚养费用划分为以下几种不同的类型:
①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通常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30%来计算。
如果同时抚养两名及以上未成年子女,那么抚养比例可以适当上调,但是原则上不能超过其月总收入的50%。
②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家庭而言,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可以参考当年的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年度平均收入,并结合上述第一点的规定来进行确定。
③若出现特殊情况,例如未成年子女长期患有严重疾病或者身体残疾等,抚养费用可以适当予以增加。《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