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公民离世之后,若各亲属希望捐赠逝者之器官,需满足以下两个先决条件:
首先,该逝者在生前并未明确做出反对捐赠的意愿表达。
更为关键的是,此项捐赠必须获得其合法伴偶、已成年子女及生身父母的共同认可方可施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