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货币补偿的计算方式主要包括两项内容:
其一是对合法所有房地产进行价值评估所得出的价格;
其二则是额外对于房屋的室内装修与装饰给予规定补偿金额。
其次,针对房屋拆迁中的补偿差异性表达,其具体计算方法主要基于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根据合法所有房地产的价值评估价格,再加上房屋室内装修与装饰的商定补偿金额;
紧接着减去被拆迁方将获得替代产权的房屋所进行的价值评估价格,这就是所谓的房屋拆迁补偿差异性的具体体现了。
最后,关于房屋拆迁时支付的安置费用部分,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即搬迁补助费+如果未曾提供过周转用房的话将支付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当过渡期过期后仍未得到安置且需要继续等待的额外临时安置补助费+以及非住宅性质建筑物由于停产或停业而导致的损失损害赔偿费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