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对罚金的具体规定如下所述:
判处个人承担罚金时,应依据其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来确定罚金的金额。
罚金需在判决书中所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性或分批缴纳完毕。
若期满后仍未缴纳,则由法院强制其缴纳。
至于那些无法全额缴纳罚金的被执行者,法院有权在任何时间发现他们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立即进行追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